1997鳳凰城UFO事件:一萬名目擊者、一個巨大的V形、沒有答案
1997年3月13日,數千名亞利桑那州居民親眼目睹一架無聲的V形UFO低空滑過鳳凰城上空。空軍說那是照明彈。但就連當時的州長事後也說——那是真的。
想像一個亞利桑那州的溫暖春夜。有人在院子裡烤肉,有人在遛狗,有人拖著垃圾袋走向路邊。然後,某個人不經意地抬起頭——靜止了。手指無聲地指向天空。
一個龐大的黑色V形物體正在低空滑過沙漠,寬度超過一座美式足球場,邊緣有著幾道發光的亮點。它沒有發出任何聲音。當它經過時,身後的星星一顆一顆消失,彷彿一隻巨大的翅膀正在把天空吞噬。
在長達數百英里的範圍內,數千名素不相識的人,同時仰望著同一個不可能存在的形狀。
這不是電影。這發生在1997年3月13日,距今將近三十年,亞利桑那州依然無法給出完整的解釋。

有據可查的事實
那個夜晚其實發生了兩件分開的事,而弄清楚這點,是理解整個謎團的關鍵。
第一次事件發生在晚上7:55到8:45左右。一個由發光球體組成的V形隊列橫越了整個州,最先在內華達州的亨德森被目擊,接著出現在波爾頓、普雷斯科特,穿越大鳳凰城都會區,一路向圖森方向前進。前後跨越約300英里的走廊,從內華達州邊界一路延伸到圖森外圍(Wikipedia)。目擊者一再形容那個東西:巨大、完全無聲,是一個被燈光勾勒出輪廓的單一物體,滑過頭頂時將星星全部遮蔽。
第二次事件發生得較晚,約在晚上9:30到10:30之間。一排亮眼的球形光源懸掛在城市西南邊的上空,維持一段時間後,逐一黯淡熄滅(Phoenix New Times)。
這一切究竟有多少人親眼目睹?非常非常多。目擊者包括飛行員、警察和普通家庭,各方報導普遍估計超過一萬名目擊者(Discovery UK)。這不是某個亢奮少年拍的一段模糊影片——而是整個州的人,同時抬頭,看向同一片天空。
其中有一位目擊者格外值得注意,因為他做了一件別人都沒想到要做的事:他把鏡頭拉近了。
住在斯科茨代爾的年輕業餘天文學家米奇·史坦利(Mitch Stanley),在V形隊列飛越時,將他的10英寸道布森望遠鏡對準了它,以大約60倍的倍率仔細觀察。在那個放大倍率下,每一個「光點」都分裂成兩個,分別位於一架飛機方形翼尖的兩側,清清楚楚是在高空飛行的航空器。他轉向身旁的人,對方問那是什麼,他只淡淡回答:「飛機。」(Skeptical Inquirer)
軍方也提出了解釋。根據天文學家暨退役空軍少校詹姆斯·麥加哈(James McGaha)與調查員喬·尼克爾(Joe Nickell)的事後分析:第一次事件的V形隊列是A-10攻擊機編隊;而第二次懸停的光排,則是LUU-2型降落傘照明彈,每枚燃燒亮度約180萬支燭光,在下降過程中持續燃燒約四分鐘(Skeptical Inquirer)。這些照明彈從大約15,000英尺高空投下,落點在鳳凰城西南方的一處射擊訓練場。馬里蘭州空中國民警衛隊發言人德魯·蘇林斯上尉(Capt. Drew Sullins)當時表示,那些投棄的照明彈製造了「相當壯觀的光影秀」(Las Vegas Sun)。多年後,馬里蘭州空中國民警衛隊的艾德·瓊斯中校(Lt. Col. Ed Jones)向《亞利桑那共和報》確認,他就是那晚在巴里·M·高華特射擊場上空投放照明彈的飛行員之一(Phoenix New Times)。

真正懸而未決的問題
既然望遠鏡看到了飛機,飛行員也承認投放了照明彈,那還有什麼好爭的?
其實多得很。誠實的答案是:這兩次事件的「解謎」程度,並不相同。
第二次事件——懸停在城市西南方的那排光——是比較接近「解決」的那個。照明彈從高空投下後,確實會懸掛在降落傘下緩慢飄移,發出強烈光芒,然後逐一熄滅;尤其當它們沉降到一座山脊背後,就會從地面視角突然消失。這和當晚許多人拍到的影像高度吻合。
第一次事件則依然曖昧不清。許多目擊者堅持,他們看到的根本不是一串分散的光點。他們描述的是一個單一的固體物體——一大塊連續的黑暗輪廓,在他們和星空之間穿過,低空、無聲、有著清晰的邊緣。如果只是幾架飛機在編隊飛行,不可能像一塊實心船體那樣,切斷整片楔形天空的星光。
所以真正的問題不是「天上有沒有飛行器」,而是:所有人看到的是同一件事嗎?有些人看到的是高空編隊飛行的噴射機,而另一些人,在更低的位置,真的看到了某個巨大的單一飛行器——還是說,黑暗的夜晚加上人心的期待,把一排遠處的燈光融合成了一個想像中的形體?幾十年過去,沒有任何調查真正填補了這個缺口。
然後,還有整件事最詭異的一個轉折——主角是當時的州長。
各種理論與解讀
高空飛行器加上驚慌的人群(目前最主流的「正常」解釋)。 這是懷疑論者,以及麥加哈和尼克爾所支持的立場:第一次V形是飛機編隊,第二次懸停排列是照明彈,其餘的都由黑暗、距離和興奮感來補完(Skeptical Inquirer)。這個解釋最有力的證據,就是米奇·史坦利——唯一一個真的把望遠鏡對準V形物體、並回報看到的是普通飛機的人。即便如此,「已解決」這個評語也只能乾淨俐落地貼在照明彈事件上;那個讓無數人發誓親眼目睹的巨大固體楔形物,依然是另一回事。
單一不明飛行器(推測,未經證實)。 許多目擊者斬釘截鐵,他們看到的是一個龐大的單一物體,不是一群飛機——而且他們當中還有一個意想不到的聲音。2007年,前亞利桑那州長法夫·賽明頓(Fife Symington)公開表示,他那晚也看到了。他描述了「一艘巨大的三角形飛行器」無聲地飛越城市上空,並以一名受過訓練的飛行員的身份說道:「那比我見過的任何東西都要大。」(Wikipedia)
這之所以格外引人注目,是因為1997年事發當時,賽明頓正是那個公開嘲諷整件事的人——他舉行了記者會,讓一名助手扮成外星人走出來鬧場。他後來表示,自己之所以對親身目擊的事保持沉默,是因為不想引發恐慌(Stateline)。他的陳述真誠,且有廣泛共鳴。但它終究完全建立在目擊者的口述上,沒有雷達追蹤紀錄、沒有實物,沒有任何能分辨出固體船體而非分散光點的照片。這讓它依然停留在「未經證實」的位置。
外星訪客(未經證實,邊緣理論)。 這是讓「鳳凰城之光」舉世聞名的那個版本:一艘外星飛船在數千人面前,低空巡遊過美國的一座大城市。必須直說:這裡完全沒有任何外星訪客的物理證據——沒有殘骸、沒有儀器數據,有的只是證詞,以及那些至少已有合理正常解釋的光源影像。外星人的詮釋是一種信仰上的飛躍,不是有文獻記錄的事實,應該被當作推測來閱讀,而不是結論。
「鳳凰城之光」之所以時至今日仍讓人放不下,正是因為這個矛盾:照明彈可以解釋懸停的光球,望遠鏡可以解釋高空的V形編隊——但數千個頭腦清醒的人,包括一位州長,依然描述著同一個無聲巨物從頭頂滑過的記憶。當那麼多雙眼睛在同一個小時內,望向同一片天空,看見同一個形狀,「集體錯覺」從哪裡結束,真正的未知從哪裡開始?每一次,當整座城市的人們同時抬頭,發誓天空並不空曠,這個問題就會再度浮現——沒有答案,只有迴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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